根据依法行政的相关规定,需要加强监督本系统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违法行政行为(如滥用职权、适用法律错误、程序违法等)。
为此,我局设立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,公告如下:
监督电话:0763-3939105
电子邮箱:qyshuiliju@163.com
通讯地址:清远市清城区下廓二街158号清城区水利局
受理范围:清城区水利局本系统及其行政人员的违法行政行为(如滥用职权、适用法律错误、程序违法等)